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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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市药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注册管理。制定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和质量管理,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和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6、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本市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查处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和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8、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市药监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药品注册管理处等12个内设机构。

  2020年度纳入市药监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27个。包括: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场地区及保税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路车站地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燕山地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北京市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323人,实有人数233人;事业编制606人,实有人数55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3572.87万元,比上年减少53364.57万元,下降34.0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518.33万元,比上年减少51365.96万元,下降36.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43.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42.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8%;经营收入10577.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6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4.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767.62万元,比上年减少48057.50万元,下降37.60%,其中:基本支出28631.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89%;项目支出44999.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6136.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635.37万元,比上年减少42346.23万元,下降33.09%。主要原因:①按照我市机构改革部署,16个区原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市级保障调整为区级保障管理;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划转至市市场局;②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14.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54.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76%;教育支出53.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8.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5%;卫生健康支出1813.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1%;城乡社区支出18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0年度决算65454.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541.45万元,增长28.56%。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020年度决算65.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5.3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置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药监局直属机构等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61号)为市药监局设立5个直属分局。

  “知识产权事务” 2020年度决算28.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8.6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置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药监局直属机构等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61号)为市药监局设立5个直属分局。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020年度决算65360.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447.51万元,增长28.38%。主要原因: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增加疫情防控保障投入。

  2、“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53.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28.04万元,下降88.8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53.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28.04万元,下降88.85%。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培训规模,降低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2918.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0.30万元,下降12.8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20年度决算2918.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0.30万元,下降12.85%。主要原因:落实全市统一的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1813.2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2.78万元,下降19.27%。其中:

  “公立医院”2020年度决算331.18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新所建设工程项目投入。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1482.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2.78万元,下降22.60%。主要原因:落实全市统一要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5、“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18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25万元,下降58.33%。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0年度决算18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25万元,下降58.33%。主要原因:市器检所综合性医疗器械检验基地二期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调整当年投资计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630.6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1个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2.4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27.83万元减少235.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5.63万元减少165.6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全市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任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支出,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79万元减少2.79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92.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59.41万元减少66.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0元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本单位无公务车辆购置(更新)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92.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59.41万元减少66.98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实施意见同时按照空气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车辆运行维护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3.1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8.1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1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94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228.30万元,比上年减少5009.32万元,减少原因:①按照我市机构改革部署,16个区原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市级保障调整为区级保障管理;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划转至市市场局;②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8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97.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70.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60台,2667.6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8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083.8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8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7.33%,涉及金额48948.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较合理,绩效指标架构完整,考核目标量化程度较好;预算编制较为细化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较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基本符合相关制度要求;项目组织实施过程较为规范;项目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和强化监管执法,有效防控药品安全风险,保障了首都市民用药安全。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技术支持机构,为本市医疗器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核查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实施本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事务性工作;收集、储存医疗器械产品的有关信息和档案。器审中心受市药监局委托承担:本市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审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场审核工作。为保障其履行职能,申请该项目经费,预算36.96万元,用于印刷医疗器械规范、资料,完成企业申报的本市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技术审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等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及范围

  ①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对该项目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评价项目单位的工作成效,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完善,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②评价范围

  对医疗器械审评、技术审评规范及质量管理体系专项经费预算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36.96万元。

  2.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①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指标(1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内容;二是过程指标(2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内容;三是产出指标(4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是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内容。

  ③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标准为计划标准,以该项目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作为评价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成立评价组织机构,工作组通过现场沟通和审核评价资料的方式,对项目资料进行逐一核实,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取得的效益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价,最终根据评价前期沟通及收集资料情况,结合专家组意见,完成绩效评价报告撰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专家综合评价,医疗器械审评、技术审评规范及质量管理体系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3.38分,绩效级别为“优”。其中,项目决策得分9.04分,项目过程得分18.98分,项目产出得分37.88分,项目效益得分27.48分。

  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决策

10

9.04

项目过程

20

18.98

项目产出

40

37.88

项目效益

30

27.48

综合得分

100

93.38

绩效评定级别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为9.04分。该项目与部门职能匹配度较高,决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按照财政要求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比较合理,指标较明确、细化、量化,具备可衡量性;结合单位职能,预算编制比较细化、资金分配较合理;但是绩效目标、预算资金和项目实施内容对应性需进一步加强。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为18.98分。在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务制度健全完善,资金使用规范;在项目实施方面,建立一系列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较细致和严谨。

  3.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为37.88分。

  具体产出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

  该项目产出数量完成情况较好。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未进行印刷委托业务,完成产品注册审评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工作合计约4000卷。

  (2)产出质量

  该项目产出质量基本达标,产品注册审评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工作均按照要求开展,并上报主管处室。

  (3)产出时效

  该项目计划性较强,能够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内容。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内容、工作情况描述、完成标准、完成进度、参加人员、负责部门、主管领导等内容进行明确。二是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周汇报,制定周工作计划,如产品注册核查和生产地址变更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三是根据业务需要,组织开展印刷工作。

  (4)产出成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31.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5.87%,成本节约率14.13%。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为27.48分。

  (1)通过该项目实施,在保障首都人民的用械安全、完成本市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技术审评及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工作等方面,具有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但是效果资料挖掘不够充分。

  (2)在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评价结果较好,并获得服务对象送达的锦旗或感谢信。

  ①满意度调查情况:该项目共取得《顾客意见(调查)表》491份,最终评价结果为满意97.2%、较满意2.8%。

  ②取得的锦旗:该项目共收到5家公司的锦旗,取得了“胸怀祖国 服务人民 严谨高效 尽职尽责”、“耐心指导 服务创新 促企发展 保驾护航”、“严谨评审 锐意创新”、“专业严谨高效 助力国产创新”、“援助企业 鼎力相助 携手抗疫 众志成城”的评价。

  ③取得的感谢信:该项目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数坤(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家单位的感谢信。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2020年度该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并完成既定的目标主要在于: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考核,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并编制下一阶段工作实施计划;三是落实责任,层层把关,对计划实施有督促,有检查,做到各项计划有落实。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应细化,与项目实施内容对应性需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有待完善;项目单位需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意识。

  (六)有关建议。

  项目单位应根据历史数据及业务发展规律,适度考虑前瞻性,科学、合理、全面地设置各项绩效目标及指标;规范委托服务管理,加强过程跟踪记录;加强项目资料挖掘及整理工作,完善项目管理、绩效成果资料的收集,使项目完成过程有记录、项目绩效成果得到有效支撑。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