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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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13〕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9号),设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挂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全系统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单位共有71个。其中:(1)行政单位39个,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市稽查总队、16个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设322个乡镇站所)、16个区县稽查大队、5个直属分局;(2)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8个,包括16个区县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12个直属事业单位;(3)部分补助事业单位4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2575人,实际2436人;事业编制853人,实际732人;
  离退休人员338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330人。
  (三)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3.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的资格审批及监督管理。
  6.负责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信息发布、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29608.803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8249.27748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105万元;其他收入430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安排2015年度预算185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4639.52646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29608.803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8249.27748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用于基本支出50537.409083万元、项目支出67711.868403万元
  2015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以使首都市民享受高水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为目标,深化改革、完善体系、严格监管、优化服务,确保首都市民食品药品安全。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一)完善322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及500个社区监测点检验检测设备,为群众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并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作打击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三)严格市场准入;履行国家食药监督总局下放的各项审批职能;深入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GMP、GSP、HACCP等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四)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与风险评估,开展“四品一械”的统一监测与监督抽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获取食药安全信息,有效控制风险。
  (五)在重大政治、体育活动期间,加强对食品药品的检查,严密防控食品污染事件,确保重大活动万无一失
  (六)建立强有力的政府支持下的应急保障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市级和区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基础设施水平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
  (七)加快构建首都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统一的政府监管、企业应用和公众服务平台。
  (八)提升投诉举报接待和处置能力;认真实施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强与在京新闻媒体的协作,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九)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开展各项法规宣贯和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十)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布置针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品种的专项监管和监测抽验任务。
   
  附件:收支预算总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