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日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结合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二是充分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应我局“三定职责”,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上级部门新要求,修订《政务公开全清单》,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

  (二)全面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全面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明确设置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监督检查、预算决算、收费项目、政府采购、其他法定信息等11个二级栏目,对《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更加详细,公开范围更加广泛、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实现了常规性信息定期公开,动态性信息随时公开,固定性信息长期公开,突发性信息立即公开。全年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1048条。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按季度在网站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任务的执行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等专栏,及时公开了我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四)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认真配合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按照政务服务局要求,不断完善网站节约化和上云工作,接入全市统一网上政民互动入口。不断优化我局新网站建设,突出用户思维和服务导向,精心设计网站栏目,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对数据进行分类和归集;设置“我要办、我要谈、我要查、我要看”模块,方便群众访问;智慧服务应用智能机器人“药小娇”,全天在线对话满足公众需求;优化网站“无障碍”和“移动适配”功能,为用户提供多样化选择。强化网站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测检查。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的日常性工作,做到 “每日巡网、紧盯不放”,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严格信息公开时限,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持续健全等级保护、应急值守和监测防护等措施,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五)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修订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能够保持信函、传真、网页申请渠道畅通,充分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认真学习借鉴《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严格按照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手册》的程序要求和格式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时援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定依据,并明示救济渠道。对申请频次超过5次的依申请公开内容,转化为主动公开内容。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9个,其中已办结47个,结转下一年度办理2个,行政复议3个,其中1个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驳回,2个尚未审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0

187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31

0

37558

行政确认

1

0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1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48

1275.20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14

0

0

2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5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5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4

0

0

2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14

0

0

2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2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新成立的市药监局履职以来,经过两年的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内容还要进一步深入、公开平台还需进一步融合、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力度还需进一步扩大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办公开办、市公开办的要求,全力打造市药监系统立体化政府信息公开新格局,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定位,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调整工作重心,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方面要全过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药品监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中更加注重需求导向,在公开内容上突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不断提高公开的“含金量”;更加注重公开的实效性,改进公开的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更加注重公开的可读性,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用“白话文”对“红头文件”进行话语转换,让专业性过强的政策“接地气”,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用得上;更加注重对社会关切的回应,密切跟踪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对政策的反应,对监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各方关切。

  二是认真研究制定直属机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与市公开办加强沟通,提前谋划我局五个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对五个直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工作机构进行明确,从公开平台、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方面做出制度性安排。加强对直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确保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开始就走上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正轨。

  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新媒体运维管理。对标对表全市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持续完善网站功能建设,提升网站内容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健全等级保护、应急值守和监测防护等措施,确保网站安全运行。打造个性化官方政务新媒体,在语言表述、内容发布、表现形式上不断创新,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用户参与度、信任度和忠诚度,提升政务新媒体用户运营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网站地址为:http://yj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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