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黄芩苷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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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黄芩苷标准有关内容的函》(药典化〔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勘误并执行。

关于勘误黄芩苷标准有关内容的函-药典化〔2020〕4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