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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五一”期间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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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药监局相关工作要求,市药监局陆续开展了对全市呼吸机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的风险会商、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风险,全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五一”期间,市药监局组织检查组对北京市3家呼吸机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组按照相关法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疫情期间国家药监局和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对上述企业的采购、生产、检验、储存,以及不合格产品处置、不良事件监测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缺陷,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质量规范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或进口国的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加强对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4月15日以来,市药监局共组织对全市7家呼吸机生产企业和2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1家次,督促企业从生产源头严把产品质量关口,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