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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版药典执行后,西洋参饮片命名问题咨询
来信人:bj***20
时间:2025-10-11
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培训了《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中药材与饮片标准制修订解读。讲解了修订饮片名称不规范问题,结合《中药饮片标签撰写指导原则(试行)》对于品名书写的要求,以西洋参切片为例(附图),炮制后没有品种单列,仅在性状项前保留了切片名称,对其性状进行描述。请问是否可以确定西洋参切片的产品名称为“西洋参”规格为“片”?
市药监局
答复时间:2025-10-13
网民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该问题可参照《中药饮片标签撰写指导原则(试行)》对品名的相关要求:应当与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名称相一致;如国家药品标准尚未收载的,可按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收载的名称进行标注。对于净制、切制类中药饮片,饮片名称一般应当与药材名称一致;对于饮片与药材名称不同的品种,根据其执行标准,属于单列中药饮片标准的,品名按单列的饮片名称标注;不属于单列中药饮片标准的,应当按照该品种药材标准“炮制”项下实际名称标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