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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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部署及我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工作整体安排,我局按照2017年药械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市、区两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其中39家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案由

  查处情况

  1

  北京广源利通商贸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2

  北京鹏世达科技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3

  北京孚莱瑞森科技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4

  北京盛世奇源科技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5

  北京吉顺源祥科技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6

  北京书恬商贸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7

  北京蓝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8

  北京真视明亮眼镜店(姚岳海)

  涉嫌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备案,逾期不改案

  罚款

  9

  北京博康视线商贸有限公司

  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案

  警告

  10

  北京康义吉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11

  北京齐鲁通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12

  北京同仁验光配镜中心视光学验光分部

  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案

  警告

  13

  北京博宇信诚科贸有限公司

  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案

  罚款

  14

  北京梦伟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案

  罚款

  15

  北京东方诺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16

  北京阳光联创商贸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17

  北京市益明眼镜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医疗器械案

  罚款

  18

  北京焱明焱亮眼镜商贸中心

  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医疗器械案

  罚款

  19

  北京海登威科贸有限公司

  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医疗器械案

  罚款

  20

  北京芬莎卓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21

  佳诚嘉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22

  军越永兴(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医疗器械案

  罚款

  23

  北京市利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案

  罚款

  24

  北京奥瑞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5

  北京中方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26

  北京凯文金克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医疗器械案

  罚款

  27

  北京居易人科贸有限公司

  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案

  罚款

  28

  北京惠众致远科贸有限公司

  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罚款

  29

  北京立恒康泰科贸有限公司

  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医疗器械案

  罚款

  30

  北京普洋宏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31

  北京晟铭君康科技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32

  北京蓝通泰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33

  北京丽家丽婴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十五便利店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备案,逾期不改案

  罚款

  34

  北京市良乡曼芳时装店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5

  北京益美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36

  北京惠诚堂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按规定进行备案,逾期不改案

  罚款

  37

  北京杏瑞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以及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警告;罚款

  38

  北京赛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罚款

  39

  北京百年万安科技有限公司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案

  罚款

  

  特此通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

  (联系人:刘丁玎;联系电话:010-83979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