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19号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北京罗兰化妆品厂依法主动申请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详见附表)。
附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 所 | 生产地址 | 许可证号 |
1 | 北京罗兰化妆品厂 |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双坡路6号 |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双坡路6号 | 京妆20160033 |
根据《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现对上述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