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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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坚决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北京药监”品牌,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克难攻坚,各项事业发展呈现新气象。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科研攻关取得重大突破,新冠疫苗研发处于全国前列;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深入,5个创新药、4个创新医疗器械产品落地北京,数量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全面动员、全力以赴,疫情防控取得突出成效。疫情发生后,我局迅速进入战时状态,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因时因势调整应对措施。特别是面对疫情初期物资短缺的紧急状况,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扛起全市医疗物资应急保障的艰巨任务,直接参与全市物资保障与保供稳价、医疗救治与防院感、疫苗研发与接种、检疫检测四个工作组,积极配合口罩生产、检测试剂研发、重复使用口罩和防护服研发、防疫物资出口等市级专班工作,靠前指挥,创新作为,全方位、全天候筑牢保障防线。自疫情防控以来,我局收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205件,落实督查事项43件,参加国家药监局和市级防控调度会、专题会和新闻发布会420余次,召开医药物资储备联席会130次,驻市市场局纪检监察组和局领导班子带队开展专项督导12轮,全面压实责任,打出实招硬招“组合拳”,以强有力的责任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

  应急体系经受考验,有力有序的防控机制持续巩固。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建工作指挥部,抽调精干力量,派驻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局内成立7个专项小组,快速建立起医药物资采购、生产、储备、调拨的应急保障机制,有效扭转了防控初期全市医用物资短缺局面。并及时总结经验、细化措施,构建物资保供、质量监管、科研攻关于一体的全过程防控体系,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常态防控机制进一步巩固。特别是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尝试疫苗紧急使用,在缺少可借鉴经验情况下,北京市统一指挥、各部门协同作战,北京药监局积极争取国家药监局支持,加快生产许可办理,精心组织样品抽样,精细把控质量流向,形成疫苗研发、标准评估、质量监管、紧急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推动审批、监管、服务的全链条契合。

  医药物资有效供应,精准高效的保供机制作用凸显。坚持特事特办,积极创造产能,春节期间委派干部第一时间赶赴外地,驻厂指导医用口罩生产;实施医疗器械应急审评审批,为26家企业42个产品开通绿色通道,将常规审批法定工作日大幅压缩,最快用7天时间为口罩企业核发证照落地试产,实现医用物资由严重短缺到供应充足的巨大转变,医用口罩日产能从疫情前7万只增至1200多万只;医用防护服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产量从无到有,日产能分别达到11.1万套和115万人份,最大限度保障医疗单位、城市运行、社区防控物资需求。建立快速通达的应急配送机制,最高配送峰值一天内向192家医疗机构送达11.5万件医药物资,创造出了24分钟的最快送达记录。与此同时,有效服务外贸出口,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由7天压缩至1天。

  科研攻关取得突破,支撑发展的创新优势更加明显。新冠疫苗研发处于全国前列,在研新冠病毒疫苗6个,其中3个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国家药监局于12月30日批准了北生研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附条件上市。8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通过应急备案,均已投入临床救治。可重复使用医用防护服在国内率先获颁医疗器械注册证;国产首款人工肺(ECMO)获准进入国家药监局应急审批通道;9个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获批上市,数量居全国第一;20个品种治疗药物获得临床试验批件,2个中药品种成为首批获准增加治疗新冠肺炎适应症药物。

  科学管控有力有效,居民关切的质量监管持续深入。全天24小时受理防疫用品送检,接收应急用械检验701批、用药检验649件;承担的国家药监局新冠病毒体外诊断试剂应急检验任务,仅用16小时就出具检验报告。加强防疫产品质量监管,检查药品生产和进口企业274家、医疗器械生产和批发企业601家、药械零售经营企业3.7万户/次。开展网络销售口罩专项监测,加强医疗器械出口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同时,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回应社会关切。

  (二)严密组织、综合施策,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药品全过程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严格实施监管。组建5个直属分局,增设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夯实全领域监管覆盖。开展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4家疫苗生产企业、1家疫苗进口代理商开展100%全覆盖检查,推进疫苗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监管,开展国家集采中标品种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全市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有出口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经营防疫物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等,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严密做好防控。全面推进各级产品质量抽检,“两品一械”完成市级抽样8000批,完成率100%,其中药品5840批、药品包装材料180批、医疗器械130批、化妆品1850批,监督抽验合格率分别为99.8%、98.8%、96.2%和100%。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妥善办理“两品一械”投诉举报,全力做好互联网交易违法违规线索处置应对。

  深化智慧建设。组织国家药监局第二批重点实验室申报,23个实验室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其中包括我局的5个实验室。启动疫苗检验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进度。推进国家“互联网+监管”APP、复工复产大数据平台应用,加快电子证照建设,“京药通APP”入选国家药监局“2020年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

  (三)精细管理、精准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持保安全与促发展并重,加大改革力度,持续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产业创新发展取得突破。主动对接新药研发企业需求,提供产品注册“管家式”、“伴随式”服务,积极推动创新药械研发,新增创新药5个,创新医疗器械4个。全力开展跨境电商进口医药产品试点工作,确定阿里健康、京东商城成为第一批试点企业,并积极扩充跨境医药产品试点品种及范围,推进健康相关产品通关和跨境电商模式销售。试点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38家企业申报试点申请,8家企业获批试点,其中首家京内受托生产企业已获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标志着“注册+生产”模式在北京正式落地。与此同时,建立京津冀三地医疗器械注册人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正式实施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推动符合首都功能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准入,“美丽经济”呈现精品化、高质量发展态势。

  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深入。制定政务服务建设方案,梳理调整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实现全量汇聚,“全程网办”达到89%,审批服务材料和办理时限较2019年再精简24%和30%,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全面做好中国营商环境考核迎检工作。审核审批药品注册申请3307件;审批医疗机构制剂申请215件;发布实施《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等事项优化为“秒批”办理,完成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和延续689项。

  审评审批服务更加深化。实施“创新医疗器械审评项目管理人制度”,办理创新产品初审33个,13家企业第三类创新产品获准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绿色通道,“冠脉血流储备分数计算软件”成为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人工智能医学影像产品,“冠脉CT造影图像血管狭窄辅助分诊软件”成为心脏冠脉狭窄AI辅助诊断领域的全球首张医疗器械注册证。推动生物样本检测平台和境外参比制剂采购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22个品规获得参比制剂资格,42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此外34个“新3类、新4类”获批品种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四)从严要求、勤政廉政,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坚决贯彻“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高效理政。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将责任清单落深、落细到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查找风险点并明确改进措施。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对药品审评中心、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开展巡察。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严管财政资金,强化跟踪审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好网评员队伍,做实科普宣传,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抓实、抓细机关内部防疫防控,抓好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制定《“接诉即办”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对诉求办理实施月度考评,切实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三率”排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首都大局,从大处着眼,从实处发力,向难处攻坚,在全市大局中履职尽责、勇于突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住了重大考验,执行力、战斗力、凝聚力显著增强。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面对任务奋勇争先,面对挑战迎难而上,展现出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良好的作风状态,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们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监管体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尚需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体系构建任务艰巨。与快速发展的现代科技相比,我们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方面,还有明显不足。二是监管规范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匹配。当前以智慧医疗、智能诊疗、移动支付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和健康服务迅速发展,需要我们创新突破监管和服务方式。特别是国家出台一系列“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措施,要求我们完善改善审批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三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形成考验。新冠肺炎疫情对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的考验。完善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审批和检验能力、加快创新药物研发生产,给我们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药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首善标准,对标国际一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全力完善监管体系,全力提升监管能力,全力守住安全底线,全力服务自贸区示范区建设,以更大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首都药监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法治化建设,打造“北京药监”金名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抓好统筹,推进市级重点任务落实

  服务首都功能。围绕全市功能和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是药监工作的两条重要主线,是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药监局交付我们的重要职责任务。围绕《北京市“十四五”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制定任务分工,明确年度建设发展任务,建立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推工作机制,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形成一批新的监管措施和项目发展亮点。

  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融入首都大局谋发展,围绕新基建、新场景、新消费、新开放、新服务,借助大学和科研机构力量,深入研究“加快推进‘五新’政策落地实施、助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发展新动能,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积极创新突破,促进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和注册申报,推动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促进自主创新,扩大医药产业规模。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全力推进综合性医疗器械检验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加快疫苗检验中心立项,扩充疫苗生产供应能力, 促进疫苗产业发展,为扩大生物医药产值注入强大动能。

  做好民生实事。围绕做好民生实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活密切产品实现抽检监测全覆盖;重点监测疫情防控用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药品监督抽验合格率保持99%以上。

  (二)着力改革创新,提升监管体系能力

  下大气力深化药监能力建设。深化人员能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完成药监领域机构改革,按照属地管理、分层分类、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理顺市区两机构职能,推进行政执法的规划化建设,构建协调统一、衔接有效的药品监管体系。实施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计划,通过线上、线下、实地培训方式,全面加强法规、技术等各方面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在知识储备、行政执法、科技创新等方面能力,推动科学监管,激发创造活力。加大专业部门对直属机构的技术支撑力度,提高各级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全面深化服务能力建设,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强化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服务企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

  下大力气改革创新政务服务。当前政务服务改革进入攻坚期,要破除机制障碍,切实改革审批和服务方式,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精简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国家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的精神,在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推行不见面许可。年内实现委托受理、“最多签两次”、“全程网办”“3个100%”,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释放活力。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经验。发挥好“服务管家”作用,加大对重点企业走访力度,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服务包”,扶持培育高成长型企业,力争在项目落地、实验室建设、产值税收等方面,取得突出实效。

  下大力气提升应急保障服务水平。毫不松懈抓好全市医用防护物资储备供应保障,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完善保供方案。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药品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以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为主线,进一步研究重大活动药品安全服务保障机制,扎实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的药品安全保障。探索建立与天津、河北药监部门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推动监管无盲区,提高协同监管水平。

  (三)着力严管精治,全力守底线保安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品质药监。坚持科研和防控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首都医疗科技资源优势,协调加快疫苗、诊断试剂、治疗药物、医疗器械等防疫产品研发生产。守好质量安全底线,对疫苗生产企业实施GMP符合性检查100%全覆盖,派驻检查员开展监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实施巡查检查;做好疫情防控用药用械上市前的GMP符合性检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查找化妆品生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用好“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完善化妆品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整合信用监管、检查、许可等信息系统,提高药品监管过程中的风险评估能力。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和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科学制定“两品一械”抽检计划。完成中药饮片专整治、第二类精神药品等专项检查任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环境。

  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法治药监。以实施“两法两条例”为契机,加强药品监管法制体系建设,完善监管制度,修订实施细则。抓好普法宣传,推进执法、监管与普法深度融合。梳理权力清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及裁量基准等配套制度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开展案卷评查,实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行政检查单。持续推进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工作。

  提升技术支撑水平,建设数字药监。推动国家药监局第二批重点实验室落地,高质量完成第三批重点实验室申报,并以此为契机,加强重大科研项目与关键技术、检验检测评价技术、技术标准。持续推进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审评审批全程电子化(二期)、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互联网监测系统升级改造等项目进度。深化疫苗等高风险品种智慧生产监管项目建设。推进政务云项目,实现云上资源和业务数据的可视化归集。在知识储备、能力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强药监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科学监管,激发创造活力。

  (四)着力严明纪律,全面提高履职效能

  充分认识首都药监在全市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强化首都意识、增强服务理念、发扬首创精神、坚持首善标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在维护首都安全、服务首都发展中切实担当重任。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职责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坚决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理论学习为引领,以检查考核为抓手,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持续推动党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针对权力运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构建行政、廉政“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围绕提升机构组织运转效率,把握规律、超前谋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寻求解决对策。聚焦培养复合型干部,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干部视野,建设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坚持对内统筹、对外协调,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提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