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绩效任务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
分享:

一、强化药品全过程监管。1.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专项工作,对北京市备案的临床试验项目及涉及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监督抽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2.制订本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方案或跟踪检查计划,并实施。对疫苗生产企业的检查实现100%全覆盖。对辖区内4+7中标生产企业实现100%全覆盖检查,对其中标品种实行100%抽检。3.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管对辖区内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4.加强对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管。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开展监督检查,全年检查覆盖率达到60%。5.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对已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实现全覆盖。参考历史飞行检查情况,结合企业风险状况,对重点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全年飞行检查企业数不少于获证企业的三分之一。

二、加大药品安全抽检力度,对常用基本药物、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药品实现抽检全覆盖,共计抽检10000件。

三、推进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在创新品种审批绿色通道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四、试点在50家连锁便利店为市民提供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

五、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允许北京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京津冀地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医疗器械,助推“注册+生产”跨区域产业链发展。

六、探索完成市药检所、市器检所、市包材所“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检验”项目绩效成本测算试点工作。

七、加强舆情监测和普法宣传,开展好“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活动。

八、承担冬奥会高风险食品原材料评估任务。

九、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8项任务。

十、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药械服务保障工作任务。

十一、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督查整改事项第54、55项。

十二、优化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规范中介服务管理。

十三、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常委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市政府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2018年绩效考评反馈整改事项。

十四、市政府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报送和推进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十五、市委市政府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协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