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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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所用数据来源于本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药品监督管理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中的第一季度报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报告分别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受理、审批、监管等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供药品监管系统参考使用。

  一、药品监督管理

  (一)药品行政受理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受理药品补充备案申请131件,药品再注册申请260件;进口药材首次审批申请1件。

  (二)药品注册审批情况

  1.国产药品再注册申请的审批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共批准国产药品再注册申请693件,其中中药天然药物138件、化学药品553件,生物制品2件。

  2.进口药品审批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首次审批进口药材批准1件;进口药材备案36件。

  3.药品补充申请的审批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通过35件,未通过1件。

  (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情况

  截至2021年3月底,全市共有药品批发企业335家,其中法人批发208家,非法人批发15家,零售连锁总部112家;药品经营零售企业4905家,其中零售连锁门店2511家,零售企业2394家。

  (四)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73家次,本期未发现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五)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59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经营企业22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20家次。

  检查零售经营企业11732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经营企业54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56家次。

  (六)药品抽验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本市共抽验药品337批次,不合格批次为0批次。

  (七)药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查处药品案件46件。查处药品案件货值金额7.2万元,罚款金额325.7万元。

  2021年第一季度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案件27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58.70%,来源于投诉举报的案件11件,占总数的23.91%,来源于监督抽检的案件6件,占总数的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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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2021年第一季度药品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药品案件的违法主体为经营企业的案件为35件,占到药品案件总数的76.09%;违法主体为医疗机构的案件3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6.52%;违法主体为其他的案件8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17.39%。

  (八)查办药品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生产销售假劣药案件立案1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2件。

  (九)互联网药品服务机构审批情况

  截止至2021年3月底,市药监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机构审批期末实有1360家。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一)医疗器械审批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共备案59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受理165件、批准128件,延续注册受理217件、批准255件,许可事项变更受理253件、批准123件,登记事项变更受理70件,注/撤销1件。截至2021年3月底全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2024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5626件。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底,全市实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74家。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405家,生产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652家,生产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285家。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底,全市有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8916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306家,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9021家。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服务的企业47家。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47家次。全面检查高风险含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4家次;检查含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7家次;检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2家次。飞行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5家次,停产整改1家次。

  (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6139家次;飞行检查经营企业96家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单位16家次;完成整改的企业或单位15家次。

  (六)医疗器械抽验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未进行医疗器械抽验检查。

  (七)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查处医疗器械案件43件,货值金额3.84万元,罚款金额75.33万元。

  2021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案件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37件(占86.05%)、投诉举报3件(占6.98%)和监督抽验2件(占4.65%)。从违法主体来看,查处违法主体为经营企业的案件共38件占案件总数的88.37%;违法主体为使用单位的案件3件,占案件总数的6.98%;违法主体为生产企业案件2件,占案件总数的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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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2021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案件来源情况

  (八)查办医疗器械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件立案1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1件。

  三、化妆品监督管理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65家次。

  (二)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共查处化妆品案件16件,货值金额0.53万元,罚款金额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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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2021年第一季度化妆品案件来源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化妆品案件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0件(占62.50%)、监督抽检3件(占18.75%)和其他2件(占12.50%)。主要违法主体是经营企业的案件共9件(占56.25%),美容美发机构的案件为7件(占43.75%)。

  (三)查办化妆品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件立案0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0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