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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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所用数据来源于本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药品监督管理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中的第一季度报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报告分别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受理、审批、监管等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供药品监管系统参考使用。

一、药品监督管理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情况

  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331家,其中法人批发206家,非法人批发14家,零售连锁总部111家;全市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4981家,其中零售连锁门店2494家,零售企业2487家。

(二)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601家次,本期未发现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三)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350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经营企业13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13家次。

  检查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使用单位10109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11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11家次,立案查处企业、单位10家次。

(四)药品抽验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本市共抽验药品1768批次,全部合格。

五)药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查处药品案件59件。查处药品案件货值金额183.54万元,罚款金额441.29万元。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1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主,货值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有57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96.61%;货值10万—20万元和50万—1000万元的案件各有1件,各占药品案件总数的1.69%;

  2023年第一季度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案件30件(占50.85%)、来源于投诉举报的案件15件(占25.42%)、来源于其他和其他部门通报的案件各5件(各占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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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2023年第一季度药品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药品案件的违法主体以经营企业为主,共47件,占到药品案件总数的79.66%;违法主体为医疗机构的案件8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13.56%;违法主体为生产企业和其他的案件各2件,各占药品案件总数的3.39%。

(六)查办药品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无生产销售假劣药案件。

(七)互联网药品服务机构审批情况

  截止至2023年3月底,市药监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机构审批期末实有1826家。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期末实有6家。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一)医疗器械审批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共备案89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受理194件、批准194件,延续注册受理110件、批准101件,变更注册616件、批准500件,登记事项变更备案136件,注销/撤销9件。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2395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6513件。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实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69家。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425家,生产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463家,生产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322家。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有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24671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996家,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0580家。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服务的企业68家。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49家次。全面检查高风险含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7家次;检查含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0家次;检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35家次。飞行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2家次,停产整改1家次。

(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5312家次;飞行检查经营企业213家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单位34家次;完成整改的企业或单位31家次。

(六)医疗器械抽验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本市共抽验企业46家,抽验58批次,不合格批次1批次,此次抽检主要是针对使用环节的检查。按类别分,一类医疗器械未抽验;二类医疗器械抽验15批次,不合格批次为1批次;三类医疗器械抽验43批次,全部合格。

(七)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查处医疗器械案件117件,货值金额354.06万元,罚款金额492.99万元。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5万元以下的案件为主,货值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有109件,占医疗器械案件总数的93.16%;货值5万—20万元的案件有5件,占医疗器械案件总数的4.27%;货值50万—1000万元的案件有2件,占医疗器械案件总数的1.71%;货值20万—50万元的案件有1件,占医疗器械案件总数的0.85%。

  2023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案件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65件(占55.56%)、其他部门通报23件(占19.66%)、监督抽验13件(占11.11%)、投诉举报9件(占7.69%)、其他6件(占5.13%)、执法检验1件(占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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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2023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从违法主体来看,查处违法主体为经营企业的案件共83件,占案件总数的70.94%;违法主体为使用单位的案件28件,占案件总数的23.93%;违法主体为生产企业的案件6件,占案件总数的5.13%。

(八)查办医疗器械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件立案3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0件。

三、化妆品监督管理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情况

  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总数40家,牙膏生产企业总数1家。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59家次,抽检化妆品86批次。

(三)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共查处化妆品案件53件,货值金额48.39万元,罚款金额49.90万元。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2万元以下的案件为主,货值在2万元以下的案件有51件,占化妆品案件总数的96.23%;货值在2万—20万元的案件有1件,占化妆品案件总数的1.89%;货值在20万—50万元的案件有1件,占化妆品案件总数的1.89%。

  2023年第一季度化妆品案件的主要来源是监督抽验15件(占28.30%)、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及投诉举报各14件(各占26.42%)、其他和其他部门通报各4件(各占7.55%)、执法检验5件(占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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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2023年第一季度化妆品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主要违法主体是经营企业的案件共50件(占94.34%)、违法主体是生产企业的案件共3件(占5.67%)。

(四)查办化妆品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件立案0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0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