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2019年统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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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分别对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机构和审批、监督检查、抽检、案件查处等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

一、北京市药品监管系统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 行政机构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市级药品监管行政机构实有人员100人。

  2. 事业单位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市级药品监管事业单位实有人员661人。

  (二)科研情况

  2019年北京市药品监管系统科技项目总计324项,科技成果评价10项,科技成果获奖1项。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1.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2019年全市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51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其中:受理对下级机关进行的行政复议39件,受理被同级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8件。

  受理的复议案件中,药品案件15件,医疗器械案件7件,化妆品案件25件。

  在复议案件中,因申请人撤回终止复议案件13件。

  2019年共对34件案件作出复议决定。其中对下级机关的复议作出决定30件,被同级政府审理的复议作出决定4件。

  30件对下级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如下:驳回复议申请5件,维持25件。4件被同级政府审理全部是维持复议决定。

  2.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2019年法院共受理药品监管行政诉讼案件6件,药品案件4件,医疗器械案件2件。

  从判决结果看,一审判决4件,全部是驳回诉讼请求案件。二审判决2件,全部是维持原判案件。

二、药品监督管理

  (一)药品行政受理情况

  2019年全市受理药品补充审批申请302件,药品补充备案申请282件,药品再注册申请492件。

  (二)药品注册审批情况

  1.药品再注册申请的审批情况

  2019年市局共批准国产药品再注册申请205件,其中中药天然药物70件、化学药品128件、生物制品7件;未批准再注册申请共2件,全部为化学药品。

  2.药品补充申请的审批情况

  2019年市局共批准药品补充申请审批257件,未批准26件;批准申请备案310件,未批准24件。

  (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情况

       2019年12月底,全市实有有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52件,今年未发生变化。

  (四)药品生产企业许可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有发药品生产许可证226个(含中药饮片、药用辅料、医用气体等),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共有153家,其中制剂生产企业138家(生产化学药制剂企业109家,中药制剂企业66家,生物制品企业21家),原料药生产企业37家(生产化学药原料药企业33家,中药原料药企业4家)。

  (五)药品GSP检查员情况

  2019年全市具有药品GSP检查员资格为599人,其中可从事检查工作的有599人。从所在单位看,行政机关39人,检查机构47人,其他单位513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检查3921人次。

  (六)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情况

       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5677家。其中法人批发232家,非法人批发17家,零售连锁企业107家,零售连锁门店2412家,零售药店2909家。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分布前5位的为:朝阳区(940家)、大兴区(539家)、海淀区(507家)、丰台区(478家)、通州区(473家)。

  (七)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050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生产企业7家次,责令整改4家次,移交稽查调查6家。

  (八)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批发企业672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批发经营企业76家次,完成整改75家次,移交稽查调查1家。

        7714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零售经营企业192家次,完成整改201家次,移交稽查调查166家。

  (九)药品抽验情况

       2019年全市共抽验药品8901批次,不合格5批次,其中抽验国家基本药物1261批次,全部合格。

  (十)药品投诉举报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受理药品投诉举报2415件,移送其他部门1件,立案47件,结案354件,移交司法机关11件。

  (十一)药品案件查处情况

        2019年全市共查处药品案件483件。查处药品案件货值金额813.64万元;罚款1732.4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77.28万元,取缔无证经营11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责令停产停业1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17件。

 2019年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案件312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64.6%;来源于投诉举报的案件55件,占总数的11.4%,来源于执法检验的案件49件,占总数的10.1%。(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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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2019年药品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药品案件的违法主体以经营企业为主(298件),占到药品案件总数的61.7%;违法主体为医疗机构的案件(117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24.2%。移送司法机关17件,比去年减少24件。

  (十二)查办药品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19年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立案6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4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4件;生产销售劣药案件立案47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43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43件。

  (十三)互联网药品服务机构审批情况

  2019年市局共受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527件,审批266件,驳回260件,收回资格证书1件。

  (十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生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有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4家。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8家,其中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1家,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8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定点生产企业1家。

  (十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区域性批发企业3家。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43家;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零售连锁企业4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定点经营企业1家。

    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一)医疗器械审批情况

  2019年全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共备案603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受理241件、批准266件,延续注册受理561件、批准1278件,许可事项变更受理131件、批准172件,登记事项变更受理610件,注/撤销11件。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市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2813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5195件。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实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40家。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327家,生产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656家,生产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296家。其中国家重点监管企业113家,市重点监管企业12家。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有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1853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4367家,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8494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0409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6776家,仅从事无菌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5052家,仅从事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308家,同时从事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3892家,从事体外诊断试剂(IVD)经营的企业1954家,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6家,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778家,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服务的企业25家。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74家次,其中检查含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277家次,未通过检查13家次;检查含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766家次,未通过检查29家次;检查含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615家次,未通过检查36家次;检查国家重点监管企业278家次,市重点监管企业71家次。全面检查高风险含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34家,其中未通过检查13家;检查含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77家,未通过检查12家;检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48家,未通过检查22家。飞行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65家次,要求停产整改5家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20家次、完成整改154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的生产企业9家。

  (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2514家次;飞行检查经营企业541家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单位261家次;完成整改的企业或单位313家次,移交稽查立案查处53家。其中: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662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企业188家次,完成整改193家次,移交稽查立案查处41家;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3804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使用单位73家次,完成整改110家次,移交稽查立案查处12家;检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网服务第三方平台48家次,完成整改10家次。

  (六)医疗器械抽验情况

  2019年全市共抽验医疗器械企业547家,其中生产环节270家、经营环节139家、使用环节138家;共抽验898批次,不合格39批次,不合格率4.3%,其中抽验生产环节419批次、经营环节207批次、使用环节272批次。按器械类别分,一类医疗器械抽验17批次,全部合格;二类医疗器械抽验640批次,不合格34批次;三类医疗器械抽验241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七)医疗器械投诉举报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受理医疗器械投诉举报1029件,立案33件,结案125件。

  (八)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2019年查处医疗器械案件570件,货值金额847.94万元,罚款4251.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91万元,取缔无证经营4户,责令停产停业2户。

  2019年医疗器械案件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421件(占73.9%),投诉举报61件(占10.7%)、其他部门通报34件(占6%)和其他24件(占4.2%)。从违法主体来看,违法主体为经营企业的案件共422件,占医疗器械案件总数72.9%;违法主体为医疗机构的案件共105件,占案件总数的18.1%。(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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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2019年医疗器械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

  (九)查办医疗器械侵权假冒案件情况

  2019年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件立案25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1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21件。

  (十)医疗器械GMP检查员情况

  2019年全市具有医疗器械GMP检查员资格为14人。从所在单位看,行政机关11人,审评中心3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检查104人次。

    四、化妆品监督管理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66个。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225家次,抽验化妆品557批次,未发现不合格化妆品批次。

  (三)化妆品投诉举报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监管机构共受理化妆品投诉举报1237件,立案104件,结案175件,移交司法机关1件。

  (四)化妆品检查员情况

  2019年全市具有化妆品检查员资格为61人。从所在单位看,行政机关29人,审评中心32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检查65人次。

  (五)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

  2019年共查处化妆品案件542件,货值金额40.95万元,罚款69.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49万元,责令停产停业6户。

  2019年化妆品案件的主要来源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395件,占化妆品案件总数的71%;其次是来源于监督抽检的案件52件,占化妆品案件总数的9.4%。主要违法主体是化妆品经营企业案件418件(占73.7%)和美容美发机构案件107件(占18.8%)。(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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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2019年化妆品案件来源情况   单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