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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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13〕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9号),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负责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3.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的资格审批及监督管理。

  6.负责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信息发布、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全系统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二级单位共有40个。包括: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16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场地区及保税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路车站地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燕山地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北京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北京市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84475.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030.4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2.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402.2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26.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10956.9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7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147.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487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18.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66%;项目支出58316.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9842.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1668.54万元,年末结转17929.29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79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93.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0.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448.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50%;其他支出2667.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093.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885.48万元,下降63.3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1093.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885.48万元,下降63.30%。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保障培训计划完成的情况下采取各种形式减少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度决算4590.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49.37万元,下降5.1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4590.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49.37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按规定缴纳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度决算143448.5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781.20万元,增长1.98%。其中: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2017年度决算143448.5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781.20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资金。

  4、“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2667.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56万元,下降0.17%。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2667.4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56万元,下降0.17%。主要原因: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按规定缴纳职业年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6602.9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39个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4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49.3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68.85万元减少619.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136.8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35.63万元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我局承担大量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检测任务,为确保北京企业境外检验检测业务的正常开展, 2017年经报批增加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出国(境)检验检测任务经费1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进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务合作与交流,执行医疗器械产品检测及境外企业现场检查、体系考核任务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38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6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5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28万元减少5.78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兄弟省市单位来京学习交流工作。公务接待5批次,公务接待4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411.9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026.94万元减少614.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572.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91.79万元减少18.91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车辆更新支出,2017年更新54辆,车均购置费1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839.0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435.15万元减少596.0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实施意见,同时按照空气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车辆运行维护支出,落实市级单位公务用车改革。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83.6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17.4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9.7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88.28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964.06万元,比上年增加200.15万元,增加原因:水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2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95.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7.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32.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9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97.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4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04764.48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632辆,11376.3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8台(套),24764.7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4.52%,涉及金额30587.91万元。项目优秀率98.28%。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较合理,绩效指标架构完整,考核目标量化程度较好;预算编制较为细化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较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基本符合相关制度要求;项目执行管控措施较完善,项目组织实施过程较为规范,预算执行过程控制措施有效;项目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和强化监管执法,有效防控食药安全风险,保障了首都市民饮食用药安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项目中长期规划,提升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注重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跟踪管控;项目实施结束后,加强对项目实施效果的分析评价,提升项目实施效益。

二、实验室业务数据以及食品检验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以下简称“食控中心”)作为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专业机构,承担着国家和北京市年度食品安全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等任务。因食控中心存在微生物实验室电脑等设备老化、故障率高,抽样室、色谱室等检验设备台套数不足、设备智能化水平不高等现象,影响食品检验的数据准确性和检验效率,特申请采购业务数据处理设备和食品检验设备,以提高食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确保国家和北京市年度抽检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目标定位于对食控中心业务数据处理设备、食品检测仪器的更新和补充,以提高检验效率及数据准确性,保障年度抽检任务顺利高效完成。项目目标定位清晰明确,指标架构完整,与预算及项目内容相匹配,且指标量化程度较高;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基本符合北京市财政局及项目单位相关制度要求;项目组织实施过程较为规范,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设备采购程序合规,验收手续规范;项目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检验检测设备能力均为国际领先或顶级水平,设备使用率高,对于提升北京市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作用较明显。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综合得分90.04分。

  (三)存在问题

  1、指标设置科学性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指标与项目内容的相关性需进一步强化;

  2、需加强项目中长期规划,提升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3、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未明确拟购置设备的型号、性能等因素。

  (四)建议

  1、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对项目内容的分析,设置能够进一步反应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目标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

  2、建议项目单位结合国家、北京市年度抽检任务情况以及实验室现有设备的使用年限,明确各类设备的拟报废和更新时间,制定设备报废更新的中长期规划。

  3、结合年度设备更新情况和国家、北京市抽检任务分配情况,细化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