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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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13〕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9号),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负责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3.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的资格审批及监督管理。

  6.负责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信息发布、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全系统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单位共有86个,其中二级单位共有40个。二级单位包括: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16个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场地区及保税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路车站地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燕山地区分局、北京市医药信息研究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北京市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70802.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259.1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4.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489.0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0595.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8.84%;经营收入10563.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67%;其他收入7099.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49%。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204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02.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5%;项目支出80135.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7%;经营支出8810.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

  2015年结余分配1755.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999.29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08.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8.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6%;教育支出2384.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4%;科学技术支出9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6.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349.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5年度决算2288.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288.94万元。其中: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2015年度决算2288.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288.94万元。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余继续完成中央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支出。

  2、“教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2384.0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594.58万元,下降19.96%。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5年度决算2384.0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594.58万元,下降19.96%。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开支。

  3、“科学技术支出”2015年度决算99.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99.3万元。其中:

  “技术研究与开发”2015年度决算99.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99.3万元。主要原因:市医疗器械检验所综合性医疗器械检验基地二期工程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年度决算1286.9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76.24万元,增长27.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5年度决算1286.9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76.24万元,增长27.33%。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5年度决算131349.2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089.28万元,增长14.96%。其中:

  “医疗保障”2015年度决算200.0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3万元。主要原因:按规定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支付医疗保险。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15年度决算131149.1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6889.25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检)测能力建设投入;增加食品安全检验仪器设备购置;中央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资金。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2974.2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5年预算

  2184.89 

  135.63 

  86.66 

  0 

  1962.60 

  1077.04

  306.29

  295.09

  284.18

  2015年决算

  1848.26

  132.56

  1.21

  0

  1714.49

  738.11

  458.95

  251.59

  265.84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垂直管理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39个行政单位、4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48.26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84.89万元减少336.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132.5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35.63万元减少3.0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实施意见,根据当年预算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审批及出国费;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关公务,执行食品药品污染物监测与风险评估培训任务等方面,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3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6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1.2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86.66万元减少85.45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实施意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兄弟省市食药监管部门等单位来京学习交流工作。公务接待12批次,公务接待15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714.4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962.6万元减少248.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为0,与2015年年初预算一致,2015年未购置(更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714.4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962.6万元减少248.11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实施意见同时按照空气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车辆运行维护支出,落实市级单位公务用车改革。食药局全系统车辆主要用于全市监督执法工作。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738.1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58.9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1.5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65.84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59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86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410.4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213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4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8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43.56万元。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23.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1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全系统固定资产总额139301.91万元,其中:汽车631辆,11734.79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811台(套),53876.05万元。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附件: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