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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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本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领域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主体名称及数量

  1.本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

  2.市药监局下设的五个分局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履职,职责为:在市药监局职权范围内,负责管辖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监管等工作。各分局管辖范围划分:第一分局管辖范围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第二分局管辖范围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第三分局管辖范围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分局管辖范围为昌平区、怀柔区、延庆区;第五分局管辖范围为顺义区(含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平谷区、密云区。

  二、执法岗位设置、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市药监局设立市级药品监管执法审查决定岗位3人、执法业务承办岗位48人。五个分局设立市级药品监管执法审查决定岗位21人、执法业务承办岗位108人。当前,执法业务岗人员共计156人,全部在岗并参与行政执法。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市药监局及五个分局为行政执法主要力量,上述单位当前执法业务岗人员共计156人,全部在岗并参与行政执法。

  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市药监局2023年办理“两品一械”行政许可类事项25953件、服务类事项3815件,总计完成业务受理29768件,其中:药品生产类申报1469件、药品注册类申报2316件、进口药品通关类申报7512件、药品流通类申报1335件、化妆品类申报1255件、医疗器械类申报8379件、广告类申报7502件。2023年共办理执业药师注册3411人次。 其中,首次注册714人,延续注册257人次, 变更注册2258人次, 注销注册182人次 。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全市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年度药品生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医疗器械生产和使用及化妆品监管等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均已圆满完成。

  1.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82家次、药品批发企业449家次、检查零售经营企业13418家次、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非临床研究机构相关领域监督检查108家次;

  2.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602家次、全面检查高风险含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97家次、检查含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40家次,飞行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77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110家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2600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841家次、使用单位8408家次,飞行检查经营企业44家次;完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检查37家次。

  3.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103家次,飞行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20家次。化妆品经营者检查覆盖率超过50%。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全市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药品案件341件,货值金额5624.1万元,罚没款金额17250.45万元;查处医疗器械案件654件,货值金额2329.83万元,罚没款金额2942.91万元;查处化妆品案件352件,货值金额237.93万元,罚没款金额669.17万元

  其中,依据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市级药品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行使。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3年全市药品监管部门共接收投诉举报 35502件、咨询2298件、意见建议(含表扬)33件,接收的信息均已及时按照要求处理。具体如下:

  1. 接收药品投诉举报9508件、咨询1297件、意见建议(含表扬)27件。投诉举报中,研制/注册环节7件、生产环节452件、经营环节8275件、使用环节774件;

  2.接收医疗器械投诉举报6157件、咨询872件、意见建议(含表扬)6件。投诉举报中,研制/注册环节9件、生产环节109件、经营环节5758件、使用环节281件;

  3.接收化妆品信息投诉举报19837件、咨询129件、意见建议(含表扬)0件。投诉举报中,研制/注册人环节1件、生产/备案人环节32件、经营环节19200件、使用环节604件。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