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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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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4日至9月22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3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以上反馈意见中,共采纳3条,未采纳20条。采纳意见主要包括建议强调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以及规范部分文字表述。未采纳意见主要涉及对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修改,如建议允许商业企业参与销售结算、取消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允许使用除水以外的溶剂提取等,故未予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