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至8月3日,市药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药品生产环节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间,首都之窗留言板渠道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其他渠道收到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反馈意见共3条。
我局组织相关部门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反馈意见主要针对许可检查、备案后检查的相关文件依据以及针对原址或者异地新建、改建、扩建车间或者生产线情形,建议依风险开展符合性检查。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要求,结合我市药品生产监管实际及各部门意见,后续我局将针对相关检查出台具体程序文件或管理办法作为本细则的配套文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