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0日至1月28日,市药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1条。我局组织专家会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文字表述不严谨、内容理解不到位等方面。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我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对于其中表述严谨、准确的2条建议予以采纳、3条建议部分采纳,对其他6条理解存在偏差的建议未予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