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新颁布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我局组织修订了《北京市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415室 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53
2.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裁量反馈意见”,邮箱地址:fazhichu@yjj.beijing.gov.cn
3.传真:010-83560780
4.电话:010-83979475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