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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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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药品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新颁布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我局组织修订了《北京市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415室 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53

  2.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裁量反馈意见”,邮箱地址:fazhichu@yjj.beijing.gov.cn

  3.传真:010-83560780

  4.电话:010-83979475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北京市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起草说明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