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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要求

  一、答辩的目的

  答辩是对申报人的一次综合性面试考核,主要目的是两个,一是核实,二是定位。所谓核实是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论文进行核实;所谓定位是通过 答辩,对申报人的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综合评价,给每个人一个相对准确的定位,以便确定其是否符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凡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答辩。

  二、答辩的方法

  答辩之前,评审服务机构遵照人事局的要求,根据评审专业特点,本着公正、公平、科学、准确的原则,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答辩评议量化考核标准和答辩评议方法。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制定的量化考核标准中的考核内容共有三个方面,即:工作业绩、论文评价、答辩评价。

  “工作业绩”是专家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技术水平、学术成果、所获奖项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

  “论文评价”是专家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对有严重抄袭问题的论文,可给予最低分。

  “答辩评价”主要是记录申报人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正确率和准确率。

  三个方面可能会有些交叉和重复,但目的是要准确记录申报人在答辩过程中的真实情况,立体地多侧面地将申报人的综合水平反映出来。

  专家根据申报人报送的评审材料,通过答辩面试,参照有关量化考核标准,对申报人做出具体评价,

  三、答辩的题目

  答辩题目一般为2~4道(不含加试题),根据答辩情况专家可补充提问,答辩题目主要是结合申报人的论文和申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在申报人的专业范围之内,涵盖内容的广度与深度应能体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水平。

  四、答辩的程序

  各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专业分成若干答辩评议组,各答辩评议组一般由3~5位专家组成。

  答辩题目在答辩前20~30分钟由工作人员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利用这段时间独立进行答辩前的准备。申报人可以自备有关资料,做一些简单的摘要,答辩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

  五、答辩注意事项:

申 报 人 注 意 事 项

  1、答辩前20--30分钟申报人可拿到答辩题并在候答室准备。

  2、要保持安静,要关闭手机,禁止与他人交谈,禁止离开候答室。

  3、在候答时可查阅自备的资料,可做摘要。

  4、申报人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答辩室。

  5、答辩时申报人要围绕主题,简捷、清楚的 回答,可参阅所做摘要。

  6、要注意专家提示及追加的问题。

  7、不要与专家过分寒暄,无需握手和交换名片,不要与专家谈论与答辩无关的话题。

  8、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答辩结束后将答辩题交给工作人员。

答 辩 规 范 用 语 示 例

  专 家 :根据你的工作和论文,我们提出了N个问题,请你先回答第一个问题:X X X X X X X X

  申报人:……第一个问题回答完毕

  专  家:请你先回答第二个问题:X X X X X X X X

  申报人:……第二个问题回答完毕

  …… …… ……

  专  家:答辩结束

  申报人:谢谢各位专家(申报人离开答辩室,并将答辩题目交还工作人员)

  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高级评委会(材料要求)

  现场审核时,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9份(其中原件3份),须用A4纸打印, 左侧双钉装订。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原件“个人申请” 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亲笔签名,并且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还应在申报 表照片处和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 5mm 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每年72学时,提供近五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上述顺序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请勿在照片上盖章),黑白彩色不限。

  四、申报论文一式3份(可正反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论文内容和格式要求请参照“论文要求”。

  五、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 / 取得专利 / 标准制定”、“发表论文 / 论著 / 译著”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 1 套(其中著作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申报表中填写顺序左上角装订。

  请将上述5项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申报材料目录表”是在网上报名时,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

  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俄)高级评委会(参评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日期内(详见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renshi.net),点击“职称评审”“评审工作计划”查看,通过“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并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用A4纸打印《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9份(其中3份原件,其余6份可复印)。

  三、申报人按“材料要求”带齐申报材料在规定日期内(详见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现场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北京医药人才中心(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北京医药集团办公楼三层)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交纳评审及答辩费用共计280元整。

  四、答辩时间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报人。

  五、申报人应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答辩要求(详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职称评审”)。

  六、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15天。

  七、通过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领取材料及证书,并及时到档案存放部门办理存档手续。未通过人员按规定的时间(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领取申报材料,过期未领的材料将由我中心统一销毁。

  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高级评委会(论文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答辩论文应是对本人工作成果的阐述或自身业务经验的总结、提炼,同时也是向专家汇报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重点材料。为使 专家更准确、全面的了解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申报人在撰写论文时应注意以下写作要求与编写规范:

  一、基本要求

  1、独立撰写

  申报人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使用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必须是由申报人本人独立撰写,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甚至请他人代笔。论文要论述完整、独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

  2、专业一致

  申报人提交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相一致。

  3、内容以阐述个人工作成果为主题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论文的内容必须是申报人亲身实践或亲自完成的业务工作或技术项目,重点阐述本人在其中发现、解决疑难问 题或重点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以技术工作为主的申报人要通过论文表述自己在某项技术工作中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方法、创新点和贡献。

  4、时限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要反映出本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成果,因此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在取得现有职称以后撰写的。

  二、编写要求

  1、论文正文字数在 5000 字左右,摘要字数在 400 至 500 字之间;

  2、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3、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4、申报论文须用A4规格的纸打印(可正反面打印),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三、编写格式(关于申报论文的样式及字体、字号要求,请参考“申报论文范例点击下载)。

  论文应包含:

  1、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

  2、摘要;

  3、关键词;

  4、目录;

  5、绪论(说明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

  6、论文主体;

  7、结论及建议;

  8、参考文献(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

  9、附录部分(包括正文部分没有使用、只使用了部分的与论文有关的重要数据和资料。诸如各类统计表、较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机打印输出件、术语符号的说明等,都可作为说明论文的有用信息置于附录中);

  10、封底。

  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高级评委会(申报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维护、质量监督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器械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 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 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 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3、长期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工程项目、课题的技术骨干,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普通班毕业,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2)取得专科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3)1969年底前高中或中专毕业并参加工作的人员,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0年,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政府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五、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其中获得 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职称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或A级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高级评委会(专业设置)

评委会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描述

证书打印专业名称

北京市
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医用光机电
(GJD)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1);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4);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5);物理治疗用康复设备(6826);中医诊断 仪器(6827-1)、中医治疗仪器(6827-2);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5);手术及急救装置(6854-1)、呼吸设备 (6854-2)、呼吸麻醉设备及附件(6854-3)、婴儿保育设备(6854-4)、输液辅助装置(6854-5)、负压吸引装置(6854-6) 、呼吸设备配件(6854-7)、医用制气设备(6854- 8)、电动、液压手术台(6854-9)、冲洗、通气、减压器具(6854-10);诊察治疗设备(6854-11);口腔设备及器具(6855);供氧 系统(6856-1);电动病床及床垫(6856-2);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7);低温治疗设备(6858-1)、医用低温设备 (6858-2)、医用冷藏设备(6858-3)、医用冷冻设备(6858-4)。

医用光机电

医用放射影像
(FY)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3中[除超声辅助材料以外];医用磁共振设备(6828)医用X射线设备(6830);医 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1中除医用X线机配套用非电床、椅等用具);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2);医用核素设备(6833);医用射线防护用 品、装置(6834);医疗影像传输系统(PACS)(6870)。

医用放射影像

医学检验仪器试剂(JYS)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0);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1);体外诊断试剂。

医学检验仪器试剂

医用材料器械
(CJ)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46);口腔科材料(6863);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4);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6865);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66);介入器材(6877);超声辅助材料(6823-7);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类(6801-6812、 6816);注射穿刺器械(6815);普通诊察器械(6820);中医器具(6827-3);医用X线机配套用非电动床、椅等用具(6831-7);手 动手术床(6854- 14);手摇床、普通病床、充气防褥疮垫(6856-2)、医用供气、输气装置(6856-4);冷敷器具(6858-5)。

医用材料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