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9日     字体: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A座1207;电话:83979407 电子邮箱:zfxxgk@bjfda.gov.cn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根据首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积极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网站和首都新闻媒体的作用,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群众关注的首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针对《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颁布、实施,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较好的发挥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服务首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研究的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群,公开信息1130条,较2013年增长49.9%,全文电子化信息率达100%。其中,新增法规文件类信息10条,占0.8%;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0.7%,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0.18%;主动公开行政职责类信息数51条,占4.5%;主动公开业务动态类信息956条,占84.6%。

  (二)公开渠道

  我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之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区县局也在各自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各种接收申请途径及联系方式。

  我局非紧急救助中心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服务工作,受理和解答群众的咨询,指导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了方便公众现场查询,主动向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公报室移送本局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扩大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我局机关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04件。其中,当面申请479件,同比增加375件,增加率360%;以信函形式申请25件,同比增加17件,增加率212%;其中申请行政职责类信息占99.976%,申请法规文件类信息占0.02%,申请业务动态类信息占0.004%。

  (二)答复情况

  2014年我局机关接收的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予以公开。

  四、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25人,均为兼职工作人员。

  (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4年,共发生涉及我局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件;共发生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化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认真总结梳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信息公开的经验教训和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全系统的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培训不断强化各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二是加紧研究我局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结果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争取尽早实现此类信息的全部主动公开。三是注重公开实效,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结合2015年实施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局现有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积极利用网站、官方微博等各种渠道广泛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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