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7日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药监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药监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政策服务,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更好发挥了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药监工作大局的作用,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有序推进主动公开。严格履行法定公开义务,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及时公开监管动态、办事服务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344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管理,根据我局工作职责、业务事项等情况,全面、及时调整清单事项。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有关要求,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全面公开本单位执法人员、行政权责事项清单、以及执法流程等信息,及时公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行政许可、检查等执法动态信息。结合新版行政许可清单实施更新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办理条件、材料要求、办理时限等信息,在市局官网政务服务专栏通过链接首都之窗办事指南方式实现两个办事指南的同源管理。

     二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内容,明确公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组织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会商,确保依法依规按程序按时限答复。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38件,均依法及时办结,在答复告知书中明确告知法定依据和救济渠道,无行政复议驳回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上线、使用信息公开电子印章。按要求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确保格式规范、发布及时、内容完整。

     三是持续优化政策服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我局官方网站同步开展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及时反馈征集结果。在官网对政策性文件进行集中规范发布,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方式采用文字、图表图解、视频等多种展现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全年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各18篇。

     四是不断完善平台建设。突出用户思维和服务导向,精心设计网站栏目;2024完成政府网站语音搜索服务工作、政府网站政策视图栏目调整与整改。微信公众号“政民互动”栏目下设“一网通办”“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等子栏目,拓展为民服务渠道。安排专人每日检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杜绝出现安全、泄密、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3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3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5

4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1 0 5 0 0 2 0 2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不够丰富、官网个别栏目内容排序不严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市药监局督促指导所属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窗口桥梁作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开通“北京药监”抖音号,通过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渠道,持续丰富充实公开内容和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强平台管理,完善公开载体,加强对官方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网站页面和各个栏目是否运行正常,信息是否及时更新,杜绝出现“死链”、“错链”,及时改进工作;通过“安全用药周”等科普宣传载体,加强前沿、焦点话题的引领和深度分析,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引导社会共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方面,市药监局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零。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yj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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