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要求,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以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予以公告(企业名称及检查范围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信息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