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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八期)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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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国家药监局分别发布两项公告(见表1),将《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等3项标准以及《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并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提前实施、采用上述标准及方法。现将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序号

公告名称

发文字号

1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等3项标准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6年第48号

2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6年第51号

  问题1:2026年第48号公告中的3项标准具体是哪些?

  答:该公告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3项标准进行了制修订,分别为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酸性紫43号(CI 60730)、汞及其化合物,内容涉及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等,具体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型

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章节

同时废止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原章节内容

1

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

修订后替换原规定

第三章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34

第三章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34

2

酸性紫43号

(CI 60730)

第三章4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序号37

第三章4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序号37

3

汞及其化合物

第一章 概述3.4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汞

第二章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序号888

第一章 概述3.4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汞

第二章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序号888

第三章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43

第三章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47

  《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酸性紫43号(CI 60730)》等2项标准自2028年6月1日起实施。《汞及其化合物》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问题2:上述标准要求分别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①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

新要求

化妆品使用时的

最大允许浓度

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a)总量0.2%(以苯酚计)

(a)淋洗类产品,不得用于可能具有吸入风险的产品

避免接触眼睛

(b)总量0.15%(以苯酚计)

(b)驻留类产品,不得用于可能具有吸入风险的产品

原要求

总量 0.2%(以苯酚计)

  ②酸性紫43号(CI 60730)

新要求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限制和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氧化型

染发产品

非氧化型

染发产品

0.5%

所用染料纯度不得小于80%,其杂质含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挥发性成分(135℃)及氯化物和硫酸盐(以钠盐计)小于18%,水不溶物不得大于0.4%1-羟基-9,10-蒽二酮(1-hydroxy-9,10-anthracenedione)小于0.2%,对甲苯胺(p-toluidine)小于0.1%,对甲苯胺磺酸钠盐(p-tolluidine sulfonic acidssodium salts)小于0.2%,其他染料(subsidiary colors)小于1%,铅小于20mg/kg,砷小于3mg/kg,汞小于1mg/kg

原要求

1.0%

所用染料纯度不得<80%, 其杂质含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挥发性成分(135)及氯化物和硫酸盐(以钠盐计)小于18%, 水不溶物不得小于0.4%, 1-羟基 -9,10- 蒽二酮(1-hydroxy-9,10-anthracenedio

ne) 0.2%,

(p-toluidine)小于0.1%, 对甲苯胺磺酸钠(p-tolluidine sulfonic acids, sodium salts)小于0.2%, 其他染料(subsidiary colors)小于1%, 铅小于20mg/kg, 砷小于3mg/kg, 汞小于1mg/kg

  ③汞及其化合物

新要求

章节

有害物质

限值(mg/kg

备注

第一章 概述3.4 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1

/

原要求

第一章 概述3.4 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新要求

章节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章1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

888

汞及其化合物

MercuryCAS No. 7439-97-6 and its compounds

原要求

第二章1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

888

汞及其化合物(化妆品准用防腐剂中的汞化合物除外)

Mercury CAS No. 7439-97-6 and its compounds, except those special cases included in perservatives allowed in cosmetic products

新要求

废止原要求内容

原要求

章节

序号

名称

第三章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

43

苯汞的盐类,包括硼酸苯汞

第三章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

47

硫柳汞

  温馨提示:本次修订后,汞及其化合物不再作为防腐剂使用。

  问题3:2026年第51号公告中新增了哪些方法?

  答:该公告新增加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的检验方法、1-羟乙基-4,5-二氨基吡唑硫酸盐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分别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 理化检验方法 2、4、7中,所指的11种原料包括1-羟乙基-4,5-二氨基吡唑硫酸盐、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四氨基嘧啶硫酸盐、1,3-双-(2,4-二氨基苯氧基)丙烷盐酸盐、HC红3号、分散黑9号、2-氨基-6-氯-4-硝基苯酚、碱性红76号(CI 12245)、羟丙基双(N-羟乙基对苯二胺)盐酸盐、2,6-二甲氧基-3,5-吡啶二胺盐酸盐和6-甲氧基-2-甲氨基-3-氨基吡啶盐酸盐(HC蓝7号);新增人体长期试用试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七章 人体安全性检验方法4中。上述方法自2027年3月1日起实施。

  问题4:2026年第51号公告中修订了哪些方法?

  答:该公告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六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中的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方法、体外哺乳动物染色体畸变试验方法、90天经口毒性试验方法和90天经皮毒性试验方法进行了修订,同时废止了原章节内容。上述方法自2027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