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