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查询 > 警示信息 > 收回证书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北京峰顺康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分享:

  北京峰顺康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

  北京市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认证范围

证书收回日期

收回证书机关

BJ20150196(补)

北京峰顺康医药有限公司

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京密路南侧十幢等十五幢

中药饮片(含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蒸制、煮制、煅制、煨制、燀制、直接服用饮片)

2019年10月17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