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5〕28号
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38号)及《北京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食药监药械〔2018〕10号)的要求,因北京赛飞特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十三家企业向我局主动申请取消备案,现我局对上述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详见附件)标注失效。
被标注失效《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的企业,自标注失效之日起应当停止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标注失效信息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