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26〕3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对全市化妆品生产环节(含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及网络经营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12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予以通告(详见附件)。相关单位已对不符合规定产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化妆品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目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