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1号
2023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2023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单位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的1批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北京市2023年第二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北京市2023年第二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
序号 | 药品名称 | 检品来源 | 标示生产企业 | 生产批号 | 药品规格 | 检验机构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1 | 小儿麻甘颗粒 | 北京德福同康大药房第三分店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云南 | 220559 | 每袋装2.5g | 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 国家药品标准WS3-B-1493-93-2015 | 不合格 | 需氧菌总数 |
附件2
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原、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分为计数检查和控制菌检查两部分,检出的微生物不得超出规定的限度标准,且不得检出致病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