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北京市药械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管职责,部署开展药械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2024年我市药械流通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方位严守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强化药械流通监管,保障首都药械流通秩序平稳有序,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药品经营企业监管计划
各区市场局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含网络销售)检查覆盖率100%。市药监局各分局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含网络销售)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开展飞行检查或符合性检查不少于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总数的33%。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计划
各区市场局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网络销售)检查覆盖率不少于总数的33%,对“为其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生产经营企业专门提供贮存、运输服务”的经营企业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涉及疫情防控、集采中选及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100%。
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市级飞行检查不少于43家次。
(三)医疗机构监管计划
各区市场局对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细胞与基因治疗的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100%;对其余医疗机构的检查覆盖率不低于30%,3年实现全覆盖。(医疗机构根据各区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药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计划
市药监局各分局对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覆盖率100%,网上巡查覆盖率400%;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网上巡查覆盖率100%。市药监局组织各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市级飞行检查10家次。网监中心持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和交易服务违法违规线索的监测分析;对全市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的网站全年检查不少于9500家次。
(五)医药物资储备单位监管计划
市药监局各分局对市级储备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100%,涉及2023年-2024年调整的储备品种现场检查覆盖率100%;结合重大活动、节假日开展辖区储备单位应急演练每家不少于2次。各区市场局要督促区级保供单位于6月前完成与公共应急储备物资信息平台系统对接,对实物储备情况、储备物资系统上传数据情况,每年不少于4次监督检查,结合重大活动、节假日开展保供单位应急演练1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制和责任,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制定符合辖区监管实际的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实施。
(二)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本辖区、本监管领域的问题,查找监管风险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质量监管,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有效防控风险。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各单位要结合药械流通监管工作计划,统筹运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交叉检查等手段,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药械产品经营秩序。
(四)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