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复方氨基酸注射液(3AA)国家药品标准有关内容的函》(药典化〔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勘误并执行。
关于勘误复方氨基酸注射液(3AA)国家药品标准有关内容的函(药典化〔2020〕7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