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莫海林国家药品标准有关内容的函》(药典化〔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勘误并执行。
关于勘误莫海林国家药品标准有关内容的函(药典化〔2020〕8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