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盐酸赛庚啶片”质量标准有关内容的函》(国药典化发〔2016〕1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勘误并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