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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执法人员崔晓青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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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崔晓青,执法证编号:01000062207,不慎将执法证遗失。根据相关规定,现声明该执法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原证件及电子二维码即时失效。

  自声明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该证件从事执法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有拾得者,请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55526907)。

  特此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