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7号)的工作部署,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作为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北京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北京市疫苗检查中心)付非同志作为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依据相关工作程序,现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83979483
联系地址(接待室):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A座1308室(邮政编码:100053)。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