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式如下: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