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报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1月18日9:00至2017年1月19日17:00。
二、调剂职位及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
调剂职位名称 | 调剂报名地点 | 联系电话 |
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管理职位 | 朝阳区管庄乡1号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04室 | 65776110 |
丰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监管执法职位(职位代码212423402) | 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院3号楼5层509 | 63750280-526 |
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执法职位 | 石景山区古城南里16号215室 | 68885808 |
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药品监管职位 | 石景山区古城南里16号215室 | 68885808 |
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管理职位 | 门头沟区滨河路87号门头沟区食药局人事科 | 69850745 |
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管理职位 | 门头沟区滨河路87号门头沟区食药局人事科 | 69850745 |
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执法职位 | 门头沟区滨河路87号门头沟区食药局人事科 | 69850745 |
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执法职位 | 门头沟区滨河路87号门头沟区食药局人事科 | 69850745 |
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执法职位 | 门头沟区滨河路87号门头沟区食药局人事科 | 69850745 |
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流通职位 | 门头沟区滨河路87号门头沟区食药局人事科 | 69850745 |
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械市场职位 | 门头沟区滨河路87号门头沟区食药局人事科 | 69850745 |
大兴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药品监管职位 | 大兴区黄村西大街26号 | 69248770 |
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工作职位 | 通州区梨园北街51号304室 | 80881855 |
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职位 | 昌平区西关环岛西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二层210 | 80118359 |
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职位 | 昌平区西关环岛西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二层210 | 80118359 |
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会职位 | 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27号 | 89362645 |
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宣传职位(基层食药所) | 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27号 | 89362645 |
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职位 | 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27号 | 89362645 |
房山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文秘职位 | 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27号 | 89362645 |
房山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案件稽查职位(食品专业) | 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27号 | 89362645 |
房山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案件稽查职位(法律专业) | 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27号 | 89362645 |
房山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药品案件稽查职位 | 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27号 | 89362645 |
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职位 | 延庆区东外小区3号院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3室 | 69188920 |
延庆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执法职位 | 延庆区东外小区3号院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3室 | 69188920 |
北京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医疗器械生产监管职 | 西城区广安门南街24-3 | 83513508 |
北京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生产监管职位 | 西城区广安门南街24-3三层 | 83513508 |
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财会职位 | 西城区广安门南街24-3四层 | 83513051 |
三、调剂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7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7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3、报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对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6、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获得相当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