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57号)通知要求,北京市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经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拟确定2个集体、1名个人作为推荐对象参加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按照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拟推荐对象名单如下:
一、拟推荐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流通监督管理科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四分局
二、拟推荐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个人
丁 锐 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生化生检室检验员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如实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5526984
电子邮箱:rsjyc@yjj.beijing.gov.cn
来信、来访接待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
邮政编码:101117
特此公示。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