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公告)中有关2019年12月1日以前受理的认证申请,按照原药品GMP认证相关规定办理的要求,北京首儿药厂等45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并按照规定发放了《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附表:北京市药品GMP认证目录(第19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