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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率先按照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要求备案化妆品的企业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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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要求,落实安全评估报告分类提交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先行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

  2024年5月1日-6月30日期间,下列企业已按照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要求备案化妆品,现予以通报表扬。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不断提升安全评估能力和水平。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编号

1

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

大宝男士焕活保湿露

京G妆网备字202400047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