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要求,落实安全评估报告分类提交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先行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
2024年7月1日-8月31日期间,下列企业已按照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要求备案化妆品,现予以通报表扬。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不断提升安全评估能力和水平。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备案编号 |
1 | 薇黛(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 菲洛嘉专研净澈润肤卸妆水 | 国妆网备进字(京)2024000588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