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食药监法〔2016〕101号)、《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京依法行政办发〔2016〕3号)、《北京市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京依法行政发〔2017〕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实现更好保障本市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目标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实际,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关文件要求,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地方立法
一是专门成立立法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食品药品地方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法制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大力支持下,起草完成《北京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论证报告》以及《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立项论证报告》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议。2017年1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向市政府法制办出具立项意见书,同意《北京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中的审议项目。
二是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征求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农业局意见,正式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废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本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务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开,对已废止的文件予以明确标注。
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设,与市检察院合作初步完成食品药品领域行刑衔接证据标准的起草和讨论工作,完成《北京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专家论证程序规定(讨论稿)》。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本部门权力清单职权事项。按照市政府审改办要求,全面梳理本系统市、区两级职权事项。专门组织力量梳理我局行政处罚职权事项,结合新出台的食品药品法规规章,对我局行政处罚职权进行理和调整,从原有的行政处罚权力清单668项调整到目前的854项。
二是按照根据市政府审改办、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有关要求,完成全系统市区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
三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市政府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要求,我局共取消6项中介服务事项。拟再取消3项中介服务事项。
四是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7年上半年,根据总局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我局取消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补充申请审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等3项非许可审批事项。
五是开展“双随双百”专项行动。进一步梳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监管领域100%全覆盖。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法治化
一是制修订相关文件。完成修订《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程序及合法性审查规定》,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备案、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程序。
完成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复杂疑难”投诉举报处置内部工作程序(试行)》,明确了“指定管辖”及“首办负责制”原则,统一规范“复杂疑难”投诉举报的处置工作,控制行政风险,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性、统一性、规范性。
完成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强化领用、保管、使用、销毁、记录等环节证件管理,实现对许可证的全面管控,避免行政风险。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地方立法、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及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中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听取法律专家意见建议,保证各项行政行为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切实维护各方利益。
三是开展公职律师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国家总局《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启动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组织各区局、直属分局和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按照规定条件和要求推荐公职律师人选,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核。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由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具体承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紧密围绕“让执法人员掌握权力有哪些、权力从何而来、权力如何推动执法活动良性循环”以及“让公众如何更顺畅了解执法活动、如何更加方便监督执法活动风险点”两方面主导范畴,在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三个环节推进行政处罚公示制度落实,引导执法人员成为依法行政的优化践行者,协助人民群众成为依法行政的有效参与者。
二是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证管理规范(试行)》,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辅助性工作的具体职责,须经严格的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统一制发的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证方可上岗。
三是加强系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指导。出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类相关案件处理指导意见(四)》,对食品标签瑕疵的认定作了补充规定。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市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职权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食品药品抽检等信息,充分保障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将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导、行政许可与备案程序、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以合法性审查为核心,建立食药监管的法治保障。一年来,共审查市局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导、行政许可(备案)程序以及其他文件共25件并出具审查意见。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予通过,对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预判分析并提出建议。市局全年共完成16件重大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召开案审会 6次。
三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17年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260卷。对评查中发现的调查取证、立卷归档、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出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信访工作。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规则的通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处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的通知》等文件,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高效实施,信访工作权责一致,群众信访权利得到依法保护。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截至2017年11月15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44件,受理540件,不予受理3件,放弃复议申请1件,与2016年全年复议案件量相比增长71.6%。在已办结的案件中,撤销、责令履职、确认违法的案件为84件。市局被复议案件26件,市局作为被告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1件。在复议办理及应诉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审理复议案件,确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同时,注重在复议、应诉过程中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的执法监督作用,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强化督促整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八、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市局、各区局、直属分局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制度机制,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同志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党内法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等内容。
二是由市局各业务处室组织开展市级培训。在全系统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复议诉讼、信息公开、信访、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应急等内容广泛的培训。
三是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培训工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监管效率,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的管理,分8期对全市1800余名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培训进行有关行政许可、日常检查等业务知识及廉政风险教育培训。
四是组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各区局、直属分局通过开展竞赛方式,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行业协会、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消费者代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
九、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完成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全系统未来几年的普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对象和要求,细化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等。健全普法责任机构,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2017年“七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是强化载体阵地建设。打造学法实体阵地。在市局机关廊道打造文化墙,设置公示栏、公示板,全方位展示我局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食药队伍建设、社会共治共建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及成果,营造了浓厚的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加强媒体宣传。利用市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活动,在网站多个栏目有普法内容。各区局、直属分局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载体和平台,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展示各局监管工作及食药监管队伍良好形象,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加强各层级、各类媒体的沟通协调。
三是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12.4” 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参与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各区局、直属分局利用12331主题宣传、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主题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文明风尚。积极开展“法律十进七五行”、“以案释法”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落实《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