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京食药监宣〔2018〕2号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药监办〔2018〕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照《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开展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医疗机构、新闻媒体、大型企业和科普组织等单位共同参与。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全媒体平台宣传,确保活动期间宣传效果。
三、及时总结成效和经验,各单位于11月23日前通过RTX将活动照片和总结电子版报送至新闻宣传处。联系人:沈瑞麟,联系电话:83979613。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