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做好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现公开征求有关各单位或各人意见。
请于
2015年8月9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市场监管处,电子邮箱地址:
qxzqyj@sina.com,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314室药品医疗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53。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