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
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联合发布《2015年兴奋剂目录公告》(见附件)。现就我市贯彻执行《2015年兴奋剂目录公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与《2014年兴奋剂目录》比较,《2015年兴奋剂目录》有较多调整,新增品种较多,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落实相关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如生产含有《2015年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食品和药品,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要加强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批发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应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药品零售环节不得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食品生产监管处杜南,联系电话:83979615;
药品生产监管处张亮,联系电话:83979504。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