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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药械市场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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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
  为保障全国两会期间药械市场安全,根据我局下发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京食药监应急〔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全国两会期间药械市场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应将通知所涉的重点保障区域和会议场所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将重点监管区域内的进货渠道分散、质量管理松懈、监督抽验不合格、群众举报较多的药械经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监管工作,确保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二、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时,要加强对销售高风险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将企业是否按照药品储存条件储存药品、是否严把进货关,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建立真实完整购销记录、是否严格按国家局及我局的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销售药品、在营业时间内是否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作为检查重点。
  三、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时,要加强高风险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以体验方式、门店形式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是将高风险类医疗器械储存条件、产品追溯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等内容作为检查重点,二是将以体验方式、门店形式销售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进货渠道、是否销售假劣器械、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等内容作为检查重点。
  四、对全国两会代表驻地涉及的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顺义等一级保障区域,区县局应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按照监管企业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工作。除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外,还要关注药械经营企业的产品供应,发现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出现短缺应及时上报市局。
  五、应结合我局下发的有关全国两会会议通知,明确职责、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控制工作。对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