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市“六五”普法规划中对推动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要求,提高流动人口群体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京法宣办〔2014〕1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点加强集贸市场、商务楼宇、商铺等经商地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