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强化基本药物监管,保证基本药物更好的服务广大基层群众,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开展专项监测,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测数据情况
本期监测范围依据“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目录”确定,涵盖了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699种药品。监测时段为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12月15日。
本监测时段内共收集有效《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55份,其中154份为一般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药品说明书载明的瘙痒、皮疹、头晕、恶心等;1份为严重不良反应,为甲磺酸培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所致过敏性休克(有关药物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专家提示,请见2011年第1期通报。)。无群体性不良事件。按照药品分类,抗生素占31%,主要是注射剂引起的皮疹、恶心、头晕等;心血管药品占44%,主要是口服降压药引起的咳嗽、恶心、外周水肿等。
二、专家组评估结果
本期监测到三例阿卡波糖引起的腹胀、腹痛、食欲不振。
阿卡波糖是α-糖苷酶抑制剂,它能延缓小肠内糖类的消化和吸收,因此能降低糖类负荷后的血糖浓度。由于其作用机制是延缓小肠上段碳水化合物的吸收,并使得吸收部位延长至整个小肠区域甚至大肠,在大肠被细菌降解从而引起腹胀、腹泻和腹痛。
α-糖苷酶抑制剂类降糖药还有米格列醇和伏格列波糖,同样也可引起阿卡波糖类似的胃肠道不良反应。
三、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用药建议
1.阿卡波糖禁用于有炎症性肠炎,特别是伴有溃疡和胃肠道梗阻,或者易于发生此类情况的患者。
2.患有严重影响消化或吸收的慢性肠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产气的增加可能会促使病情恶化,例如形成疝。
3.阿卡波糖禁用于有肝损伤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的患者。
4.阿卡波糖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四、公众用药建议
1.阿卡波糖为处方药,请遵医嘱使用、停药或调整剂量。
2.胃肠道反应是阿卡波糖常见的不良反应,表现为胃肠胀气,偶有腹泻和腹痛,少见有恶心。服用阿卡波糖期间,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3.胃肠道反应多在控制饮食和继续用药中逐渐减弱、消失。如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胃肠道不良反应则可能加重。当不良反应不能耐受或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时,请及时告知医生,以调整治疗方案。
4.当过量的阿卡波糖片与含碳水化合物(二糖、低聚糖、多糖)的食物或饮料一起服用时,会发生严重的胃肠胀气和腹泻。
5.服用阿卡波糖期间如出现急性低血糖,应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对本期监测内容,请登录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bjda.gov.cn/)查阅,咨询电话:010-65769003。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