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生产关键环节的认知和把握,指导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生产企业开展医疗器械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根据本市生产企业现状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现行《医疗器械工艺用水检查要点指南(2010版)》的基础上,对工艺用水系统确认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组织制订了《医疗器械工艺用水系统确认检查要点指南》,现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
一、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 “检查指南反馈意见”,邮箱地址:qixiechu@bjda.gov.cn
二、传真:010-83560730
三、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302室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53
特此通知。
附件:医疗器械工艺用水系统确认检查要点指南(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